台北府城隍廟
從創廟、奉移、遷建、重建、增修,歷經滄桑至今日堂皇廟貌,其沿革如下:
光緒元年(一八七五年)欽差大臣沈葆楨奏請將臺灣府分設臺灣、臺北兩府,以大甲溪以北之地設臺北府、在臺北設一府三縣,同年底奉准設府於臺北艋舺地方(今臺北市城中區),轄淡水、新竹、宜蘭三縣及基隆廳。
光緒五年(一八七九年)三月,淡水與新竹分治後,首任知府陳星聚才正式移府治於臺北任職,正式開府。除了興築臺北城城廓(一八八二年動工,一八八四年竣工),推動府治外,也籌畫於城內建立臺北府的文教與政經中心。設置:衙門、兵營、監獄、官廟等(官廟即文廟、武廟、天后宮、府城隍廟)。
光緒七年(一八八一年),臺北府衙門在撫台街後方,府直街和北門街口,即今 延平南路與漢口街右側。建坪三○○坪,地基一七三一。四○坪。由臺北知府陳星聚依官民醵資所創建,主祀“臺北府城隍爺”(木雕金身神像),附祀“淡水縣城隍”(泥塑金身神像),合稱「臺北府縣城隍廟」。是利用臺北府建城石材興建而成的官祀廟宇。氣勢恢宏,形制比擬於都城隍,計一儀門、前殿、望樓(戲臺)、大丹墀(天井)、正殿(大堂)、東、西兩廊置案堂爺(八司),後為寢室,左右築有護墻。
臺灣現有的城隍信仰是道教結合佛教與儒教的民間信仰。臺灣城隍是唯一有階級之分的臺灣主要神祇,該階級封號皆沿襲明洪武二年(一三六九年)所敕封頒定。該敕封稱省都府城隍為「威靈公」,州城隍為「綏靖侯」,縣城隍為「顯佑伯」,其行使的職權限於各管轄區域之內。也就是說,臺灣城隍中,掌管全國的稱「都城隍」,掌管省的稱「省城隍」,掌管府的稱「府城隍」,掌管一縣的稱「縣城隍」。
是此,臺北府城隍正式掌管臺北府,因此神格定為「府城隍」,依律尊稱「威靈公」。
光緒十一年(一八八五年)九月五日清廷宣臺布灣建省,改福建巡撫為「福建台灣巡撫」,以劉銘傳為第一任巡撫。但實際的行政工作拖延到光緒十三年(一八八七年)才完成,因此有人認為台灣到光緒十三年才建省。臺灣建省後,省會設在彰化縣橋孜圖(位於今日的臺中市),但是由於建築省城的工作遲遲未行,巡撫一直留在臺北,因此臺北才是實質上的省會。
光緒二十年(一八九四年)一月十五日,臺灣巡撫邵友濂奏請將省會由彰化縣橋孜圖(位於今日的臺中市)改為臺北,此後,臺北就成為實至名歸的首府。
一八九五年(光緒二十一年)乙未甲午戰爭後,臺灣日治時代開始。
一九○八年(明治四十一年),日人因施行「市區改正」將臺北城廓,連同府縣城隍廟、天后宮等具漢傳統中國式建築悉數拆除。讓原淡水縣城隍爺金身神像供奉在艋舺地藏廟右龕(西昌街)。另臺北府城隍爺金身神像,被本廟創廟先賢鄭江河得知,“臺北府 城隍爺”寄祀於大稻埕霞海城隍廟內,被閒置在室仔間。遂於大正十三年五月(一九二四年) (鄭江河夫人口述),與地方人士呂粒、彭添泉、林湖樹、王連河、陳圭、杜金樹。。等七人代表,諏告恭請台北府 城隍爺神尊,由大稻埕北管靈安社 恭迎聖駕至松山供奉,暫時安置於錫口 文昌公廟,接鄰之舊屋,俗稱“鑄鼎間”城隍廟。自從遷奉府城隍神尊至松山庄以後,威靈顯赫,里人消災解厄,祈禱輒驗。鄭氏初以神明會組織『隆安社盟友』,乃有會員按股認購持分土地乙筆,以為他日建築新廟之用地,計認股者凡卅六名,即聞名松山卅六盟會隆安社之緣起也,其名單:鄭江河、陳王林、盧開國、林湖樹、白淵潭、黃登元、林鐘明、陳水枧、許諸賢、黃水木、鄭金桃、顏義昌、賴柴琴、陳順、王永柳、王連河、陳圭、胡慶明、彭水樹、呂粒、石金順、彭添泉、黃惡、蘇金塗、高送東、陳嘉模、杜火盛、梁溪圳、陳呆、蘇基、陳塗、林紫盛等人(以上名單根據民國三十六年四月五日,地政資料登記所載者)。
昭和二年(一九二七年),鄭氏發起新建廟宇事宜,在松山後車路新建一座西式巴洛克的二層樓房,坐北朝南。於昭和三年六月(一九二八年)歲次戊辰年竣工,廟址在今松山區虎林街三號,約佔百坪,正面鑲白磁磚,中正宏麗,美侖美奐。以廟宇規模而論,當時在松山庄僅次於慈祐宮。為松山庄三大公廟之一。
在日治時代,據聞有部份城隍廟,為了保護廟宇不遭逢被拆除命運,有的廟宇改拜或增祀觀音佛祖,尚符合日人的國教政策,才可倖免逃過一劫。何況要蓋新廟,更是困難重重,本廟創廟先賢們,本著奉祀主神為 城隍爺,應以臺北城內原名之『臺北府 城隍廟』申請,以延續香火,惟未獲日方許可。
經扶鑾聖示 玉帝降筆開示如下:
奉玉昭曰:「准卿所奏,濟世施方。昭明建廟,審查陰陽:分明善惡,報應昭彰。回春妙手,護國城隍:千秋俎豆,香火興昌。」喧讀 玉旨托塔天王 李駕,太歲戊辰年六月初八日 子時降。遂諏吉於同年農曆六月十八日(西曆八月三日) 入廟升堂,取“報應昭爽、分明善惡”之義,乃額廟名,曰:“昭明廟”。主祀臺北府 城隍爺,道號“輔德大王威靈感應天尊”,此昭明廟之所由來也。承繼以嬗承『臺北府城隍廟』正統,所以仍保持清朝時官祀神格的尊銜稱呼。
一九三○年代,松山庄尚屬農村聚落,居民飲用水含有大量石灰質,地下水位又低,鑿井困難,不少居民用瑠公圳或基隆河水飲用。每到夏天傳染病流行時:如霍亂、白喉等疾病到處流行,信眾到本廟乞求“午時水”及“藥籤醫治”者,疾病求醫救治者,均仰神庥濟世施方,每每超過醫療機構。此外,平時信眾到廟補運、收驚、押煞、祭草、祭火、問卜,求籤者,終年絡繹不絕,更由於靈驗遠播,祈求如願,香火鼎盛,不僅民間深信其施方濟世之神威,連官方司法人員也篤信城隍爺靈驗,每遇有刑事案件,履禱履驗,尤其是命、盜案,無不破者。,真是神威顯赫,香火興昌。
民國七十四年,因本廟後方興建大樓,於施工中,廟身後璧受損龜裂嚴重,臨頹圮之慮。經第三屆主任委員陳正雄先生倡議,全體委員、監事一致贊同重建,乃於民國七十六年八月二十一日動工,惟經費龐大,廟方經費存餘無幾,恐在重建工程中,樂捐收入無法及時接應,影響進度。有鑑於此,陳主任委員事前將自己房屋貸款以備墊付,如此大智,眾人信服。再有城隍爺顯靈顯聖,期中全體委員、監事發心募捐,又有後面大樓建商慷慨解囊新台幣伍拾萬元,及賴信眾樂捐共成,工期歷時二載有餘,耗資新台幣近參仟萬元,於民國七十八年底慶成。廟貌堂皇莊嚴,煥然一新是為今貌。為新廟慶成,乃諏吉於辛未年(民國八十年)農曆十月二十八日至三十日,舉行三朝祈安建醮大典,舉街歡騰,祭典之盛況至今空前。
神威所至,信眾日增,復於一樓西側,增祀福德正神佛龕(詳見廟誌石碑)、二樓佛祖殿(三寶佛)、觀世音菩薩、地臟王菩薩等殿。思及原有廟地,恐會不敷使用,遂於民國八十一年四月,購置後鄰「豪門世家」大樓之八樓一戶,暫做為本廟會議或信眾聯誼之用。
未料,陳主任委員於任內,擎劃廟務,竭盡心力,積勞成疾,英年早逝,令人扼腕。惟其所留本廟發展藍圖與節操,當為本廟立有不世之功與典範。
民國八十六年,與本廟相鄰之二層樓房有意轉讓,該房地與本廟共同持有,為暗位李姓信眾繼承持有。經第七屆主任委員楊榮次先生接洽,復經全體委員、監事同意,予以購入,現為駐廟道士使用。並於廟內增祀太歲殿、五營兵將神位。
環顧本廟開創沿革背景暨嬗承正統於「臺北府 城隍廟」,每每思及,在日治時期,本廟無法正名之事,深感遺憾。復由第七屆主任委員楊榮次先生倡議:於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四日第七屆信徒大會,提議決議復名,經向台北市政府民政局申請,於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八日核准復名為「台北府 城隍廟」,並舉行創廟一二○週年慶典(一八八一年建廟),經台北市長 馬英九先生蒞臨本廟頒發「台北府 城隍廟」匾額,以示慶賀。更能代表本廟神格與嬗承正統之最佳證明。
本廟左側房屋,係向鐵路管理局承租多年的活動中心,因主管機關有意標售,經第八屆主任委員林春良先生倡議:“為本廟廟務發展,應予標購取得”,復經全體委員、監事同意。於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一日順利取得所有權狀,對本廟未來遠景,頗有助益。另於九十二年十月十五日在本廟二樓外側左廂,增祀「文昌殿」(詳見文昌殿誌石碑)。
本廟地處松山車站旁,前為鐵路用地,後有大樓林立,廟產取得不易,為廟宇擴建,僅剩橫向(虎林街五巷)腹地之取得。適有虎林街五巷八號一樓業主有意出售,經林主任委員暨多位委員,多次拜訪、協調,同意讓售予本廟,復經第九屆全體委員、監事同意,於九十六年,順利購入,現為辦公室使用。